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辅助文员公告
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,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积金业务受理窗口辅助文员25名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
招聘岗位:公积金业务受理岗,主要从事缴存、变更、注销登记、入管封存办理、政策咨询、信息查询、各类提取业务初审(接单)、贷款业务初审(接单)等工作。
工作地点: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。
二、招聘人数
25名。其中远郊区(县)管理部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,共计划招录7名辅助文员,具体为浦东新区管理部惠南镇受理点1名,崇明县管理部1名,奉贤区管理部2名,嘉定区管理部1名,青浦区管理部2名。其余18名辅助文员工作地点为市中心各区管理部(含闵行区、宝山区)。
三、工资待遇
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,平均月收入约4000元。
四、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
1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;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;
4、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;
5、具有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大专学历;
6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7、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;
8、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。
五、应聘步骤
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,请在5月19日至6月10日,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《派遣制员工应聘表》,发送电子邮件至:。面试、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,请及时关注。
六、人员聘用
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,并派遣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,试用期为2个月。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。
七、招聘咨询
咨询电话:32511363
监督电话:63849369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
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