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1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计划安排,2021年4月提取还贷的提取日期为4月19日。本次提取还贷的对象为:2021年4月13日(包括13日)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和一次性还贷方式(4月批次)的借款户,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4月14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。

 

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1年4月12日